←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四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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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苏州市城市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苏州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苏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苏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4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四个应急预案的通知(苏府办〔2020〕204号)     附件1: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2:苏州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3:苏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附件4:苏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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