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舒馨花苑地名范围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舒馨花苑”地名调整的函》(望政呈〔2020〕7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舒馨花苑”指称住宅区地名范围调整为: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东侧规划用地以东、果园路以南、鹤溪路以西、牡丹港(河道,未命名、俗称)以北,苏州纽康特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苏华农电发展有限公司新区工程处以东、商贸街及其南侧民房车库以南、鹤溪路以西、果园路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舒馨花苑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89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