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胥口惠民商业楼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胥口惠民商业楼”地名命名的函》(胥政呈〔2020〕2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胥口镇胥江(河道名)南岸绿地以东、泾一河(主体地处东丽路两幅路面中间,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南侧绿地以南、东丽路规划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东丽路”)以西、吉祥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胥口惠民商业楼”。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ūkǒuHuìmínShāngyèLóu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KOUHUIMINSHANGYELO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胥口惠民商业楼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2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