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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杨志刚、陈海英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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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志刚、陈海英同志任沙洲职业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市政府关于杨志刚、陈海英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苏府人〔202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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