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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象平江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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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宸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印象平江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苏锦街道江昊路以东、彩云里路以南、规划道路(地处锦华星光花园西侧、锦华星光苑东侧,未命名)以西、润元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印象平江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ìnxiàngpíngjiāng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XIANGPINGJIANG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象平江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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