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云起平江雅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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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祥都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云起平江雅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苏锦街道江昊路以东、润元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下同)以南、规划道路(地处锦华星光花园西侧、锦华星光苑东侧,未命名)以西、规划道路(位于润元路规划向西延伸段南,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云起平江雅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únqǐpíngjiāngYǎ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NQIPINGJIANG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云起平江雅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4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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