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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翡翠河滨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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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俊昌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翡翠河滨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江陵街道运河北路东侧绿地以东、江陵东路南侧绿地以南、颂棠雅庭及运东大道以西、颂棠雅庭及四季春晓花园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翡翠河滨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ěicuìhébīn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EICUIHEBIN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翡翠河滨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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