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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知丘别墅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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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知丘别墅”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虎丘街道虎阜路以东、苏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地处虎阜路东侧)以南、十字洋河西侧绿化带及桐泾北路规划向北延伸段(未命名)西侧绿化带以西、规划道路(位于清塘路北、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知丘别墅”。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īqiūBiésh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IQIUBIESHU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知丘别墅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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