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丝草场巷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丝草场巷”地名命名的函》(木政呈〔2020〕5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木渎镇白塔河(地处绿色家园、大成珺花园西侧,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西,起点为香溪东路、止点为中山东路的道路命名为“丝草场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īcǎocháng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ICAOCHANG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丝草场巷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40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