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春映雅苑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州华启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春映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城南街道宝丰路以东、规划道路(地处朗月滨河雅苑南侧,未命名)以南、迎春南路以西、东吴南路北侧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春映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ūnyìng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NYING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春映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45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