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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花鹤翎雅苑和花鹤翎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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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丰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花鹤翎雅苑”“花鹤翎坊”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黎里镇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大型建筑物(群)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海南路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海南路”,下同)以东、绿地(地处海南路延伸段南侧)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南、绿地(地处江苏路西侧)西侧规划用地以西、花鹤翎坊(暂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花鹤翎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āhèlíng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HELINGYAYUAN
二、大型建筑物(群)
将你们在海南路延伸段以东、花鹤翎雅苑以南、规划道路(地处云影逸品华庭北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洋青河路”,下同)北侧规划用地以西、规划道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花鹤翎坊”。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āhèlíngFá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HELINGF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花鹤翎雅苑和花鹤翎坊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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