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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昭东大厦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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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联东金楚实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昭东大厦”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开物路以东、九章路以南、九章路南侧绿地以西、跨春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跨春路”)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昭东大厦”。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āodōngDàshà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ODONGDASHA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昭东大厦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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