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熙照华庭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新汇天地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熙照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东侧绿地以东、吴江市鑫逸五金厂宗地(地处新建道路[位于江苏路东,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世圩路”,下同]西侧)及其西侧规划用地和吴江市汇通贸易有限公司宗地(地处江苏路东侧)以南、新建道路以西、城司路北侧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熙照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zhào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ZHAO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熙照华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41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