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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星华街起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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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星华街”地名调整的函》(苏园斜塘办〔2021〕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的“星华街”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江韵路。经调整后,“星华街”指称道路起点为江韵路,止点为娄江。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星华街起点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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