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方埝花苑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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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方埝花苑”地名调整的函》(埭政呈〔2021〕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方埝花苑”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大道东侧绿化带以东、东里河(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南侧绿化带以南、规划河道(位于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研思路”]西侧)西侧绿化带以西、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方埝路”)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方埝花苑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90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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