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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新市路商业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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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新市路商业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沧浪街道兴业路及南门兴业坊以东、新市路以南、人民路及其西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人民桥支行所在建筑区域以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人民桥支行所在建筑区域及南门兴业坊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新市路商业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nshìlùShāngyè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SHILUSHANGYE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新市路商业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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