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南渡商业中心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州吴江融鸿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江南渡商业中心”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桃源镇紫荇塘(河道名,下同)沿岸绿地及无名道路(位于横泾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下同]北、地名规划方案名“北宫桥路”,下同)以东、烂溪塘(河道名,下同)沿岸绿地及前窑村北宫桥自然村农田和无名道路以南、烂溪塘沿岸绿地以西以北,以及规划道路(位于桃乌路向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桃乌路”]东、未命名)及无名道路南侧规划用地以东、无名道路及其南侧规划用地和规划道路(位于无名道路南,未命名)以南、紫荇塘沿岸绿地以西、横泾港沿岸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江南渡商业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āngnándùShāngyè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ANGNANDUSHANGYEZHONGXI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南渡商业中心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87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