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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溪上四季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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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茂越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溪上四季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越溪街道越来溪(河道名,下同)东侧绿地以东、苏街南侧规划用地及塔韵路111号居住区域(地处塔韵路西侧,下同)以南、塔韵路111号居住区域及塔韵路西侧绿地以西、吴山街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溪上四季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shàngSìjì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SHANGSIJI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溪上四季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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