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蠡澄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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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蠡澄花园”地名命名的函》(相元办呈〔2021〕1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元和街道澄帆路东侧绿化带以东、雪泾浜(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下同)以南、蠡瑞路以西、蠡澄街以北,以及澄帆路东侧绿化带以东、广登路南侧无名建筑物以南、蠡瑞路以西、雪泾浜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蠡澄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íchéng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ICHENG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蠡澄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09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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