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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春和万象雅苑和春和万象商业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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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茂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春和万象雅苑”“春和万象商业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大型建筑物(群)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规划道路(未命名、下同)以东、陶村街南侧绿化带以南、采莲路西侧绿化带以西、蠡太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下同)北侧绿化带以北,以及齐门北大街规划改道线(未命名)东侧绿化带以东、博文路以南、新建道路(未命名)及规划道路以西、规划用地(位于蠡太路向西延伸段北侧绿化带以北、下同)及春和万象商业广场(暂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春和万象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ūnhéwànxiàng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NHEWANXIANGYAYUAN
二、大型建筑物(群)
将你们在规划用地以东、春和万象雅苑以南、规划道路以西、蠡太路向西延伸段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春和万象商业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ūnhéwànxiàngShāngyè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NHEWANXIANGSHANGYE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春和万象雅苑和春和万象商业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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