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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星聚熙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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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锐华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星聚熙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太平街道映雪街东侧绿化带以东、元春路以南、马家浜(河道,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称名称)西侧绿化带以西、金瑞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星聚熙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ngjùXī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GJUXI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星聚熙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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