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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占桥头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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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占桥头街”地名命名的函》(通政发〔2021〕6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通安镇真北路北侧,起点为真北路、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同颜巷”)的道路命名为“占桥头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ànqiáotóu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QIAOTOUJIE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占桥头街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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