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锡阐路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锡阐路”地名命名的函》(震政发〔2021〕39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震泽镇新建道路(位于塔影路南、地处塔影湾人家和新乐新村南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匡庐路”)南,起点为震新南路、止点为跨斜塘(河道名)无名桥梁(地名规划方案名“斜塘河桥”)东堍的道路命名为“锡阐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chǎ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CHAN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