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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霞花院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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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锦霞花院”地名命名的函》(吴松街发〔2021〕5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松陵街道中山南路东侧规划用地及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地处新建道路[位于吴江大道北、地处锦泰花园南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联路”,下同]南侧,下同)以东、新建道路南侧绿地及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宗地以南、浦家浜路西侧绿地及支河三(系吴江大道北侧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下同)西侧绿地以西、支河三北侧绿地及中山南路东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锦霞花院”。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ǐnxiáHuā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XIA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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