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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庄平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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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庄平路”地名命名的函》(盛政发〔2021〕7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南环三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环三路”)及南环三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环三路”)北,起点为规划道路(位于开阳大道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开阳路”]西,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探海路”)、止点为无名道路(位于鳑鲏港[河道名]东)的道路命名为“庄平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uāngpí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UANGPI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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