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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龙桥新村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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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龙桥新村”地名调整的函》(盛政发〔2021〕9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龙桥新村”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吴江区盛泽镇长甸圩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下同)东侧绿化带、规划用地(位于长甸圩港东侧绿化带以东)及世贸公寓以东,世贸公寓、规划用地(位于长甸圩港东侧绿化带以东)及市场中路南侧空地以南,白龙桥路西侧规划用地、世贸公寓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西、新建道路(未命名)及白龙桥路西侧规划用地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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