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叶家港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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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叶家港路”地名命名的函》(吴横街〔2021〕1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横扇街道无名河道(位于小咸港路西,地名规划方案名“小咸港”)西,起点为环河路、止点为横草路(河道名)北侧无名道路(地名规划方案名“白甫港路”)的道路命名为“叶家港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èjiāgǎ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EJIAGA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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