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石湖东岸澜庭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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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石湖东岸澜庭”地名调整的函》(长街办〔2021〕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石湖东岸澜庭”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友新路东侧绿地以东、澄湖路南侧绿地以南、马川路以西、跃进河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跃进河路”,下同)以北,马川路以东、澄湖路南侧绿地以南、中港(系新蠡路西侧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下同)西侧绿地以西、跃进河路以北(不含蠡墅社区马家村自然村19、59、93、100号民宅区域),以及新蠡路及跃进河路北侧规划用地以东、澄湖路南侧绿地及中心河(系仁济桥所跨河道,主体地处苏蠡路两幅路面中间,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下同)西侧绿地以南、苏蠡路西侧绿地及中心河西侧绿地以西、跃进河路北侧规划用地以北。 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将“石湖东岸澜庭”指称住宅区划分为“石湖东岸澜庭一区”“石湖东岸澜庭二区”“石湖东岸澜庭三区”三个组团区: “石湖东岸澜庭一区”指称范围为:友新路东侧绿地以东、澄湖路南侧绿地以南、马川路以西、跃进河路向西延伸段以北; “石湖东岸澜庭二区”指称范围为:马川路以东、澄湖路南侧绿地以南、中港西侧绿地以西、跃进河路以北(不含蠡墅社区马家村自然村19、59、93、100号民宅区域); “石湖东岸澜庭三区”指称范围为:新蠡路及跃进河路北侧规划用地以东、澄湖路南侧绿地及中心河西侧绿地以南、苏蠡路西侧绿地及中心河西侧绿地以西、跃进河路北侧规划用地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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