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盛世新著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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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星河博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盛世新著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虎丘区横塘街道鑫苑路及沿街商住楼(位于鑫苑路东侧,下同)以东、窑浜(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及规划用地(位于文化北路西侧,下同)以南、文化北路及规划用地以西、晋源路及沿街商住楼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盛世新著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èngshìxīnzhù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ENGSHIXINZHU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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