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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城北西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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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城北西路”地名注销的函》(姑金新管函〔2021〕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姑苏区虎丘街道、白洋湾街道区域的“城北西路”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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