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蔡蔚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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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蔡蔚同志任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戟同志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金春林同志任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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