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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镜湖原著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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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湖泽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镜湖原著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阳澄湖镇盛泽荡(未命名、《渭塘镇志》指称名称,下同)以东、九漫泾(河道,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称名称)以南、湘太公路以西、盛泽荡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镜湖原著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ìnghúyuánzhù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GHUYUANZHU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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