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张洪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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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洪同志任市立医院院长; 徐俊华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机构升格)。 以上同志均为试用任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邢静同志市地方志办副主任职务。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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