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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北仙桥弄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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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北仙桥弄”地名注销的函》(平街办〔2023〕3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平江街道区域内的“北仙桥弄”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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