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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马泾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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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马泾路”地名命名的函》(相元办呈〔2023〕2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太阳路北,起点为相城大道、止点为齐门北大街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齐门北大街”)的道路命名为“马泾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ǎjī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AJI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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