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技术评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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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1年第13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新材料 新技术新工艺技术评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下列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附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已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的技术评审,现予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4月30日 序号 单位名称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 特种设备 1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车用压缩天然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2 沈阳斯林达安科新技术有限公司 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3 TOYOTA  MOTOR CORPORATION 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4 Toyoda Gosei Co., Ltd 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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