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启用《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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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1994.06.29--失效日期:)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使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工作更加规范,现决定自文到之日起,统一启用新的《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请各发证机关凭此及我部下发的《一九九四年出口配额招标商品中标企业额度表》和中标企业所持的出口商品配额中标证明书核发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商品名称: 领证单位 领 证 人 中标数量 A 已领数量 B 本次领取配额数量 C 余 量E E=A-B-C 配额价格 D 配额使用费余额F F=D*C*90% - - - - - - 发 证 机 关 签 注 栏 - 领取许可证 时 间 领取许可证 数 量M 余 量N N=C-M 签注人 - - - - - - - - - - - - 注:1、本书为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 2、本书一式四份〔第一份招标委员会留存(白色),第二份发证机关留存(黄色),第三份中标企业留存(粉色),第四份招标办公室留存(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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