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  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已废止】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标 题】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63号 【成文日期】2019-12-10 【发布日期】2019-12-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10日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