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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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规〔202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本市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附后)印发给你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使《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执法事项。   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及时移交有关执法事项。各区政府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职责任务整合工作。市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评估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附件: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相关附件 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pdf 相关稿件 《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政策图解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政策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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