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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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5〕5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时光辉 副市长 副组长:吴建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雷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殷 欧 市农委副主任 阮 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家明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正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涛 市水务局副局长 徐祖信 市科委副主任 袁 雯 市教委副主任 陈学军 市工商局局长 许 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夏颖彪 市绿化市容局巡视员 陈晓军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张 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星宝 市商务委副主任 刘 健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方 芳 市环保局副局长 解 冬 市金融办副主任 程梅红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振林 市气象局局长 孙德麟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殷欧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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