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东农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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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5〕10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青东农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青东农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卓庆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夏科家 青浦区区长 成 员:李余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 强 市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邓建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原清海 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殷 欧 市农委副主任 缪 京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史家明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陆 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启洲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石清 市水务局副局长 朱久伟 市司法局副局长 钟 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曹 俊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顾晓君 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徐志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江子浩 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 余旭峰 青浦区副区长 江 鹰 武警上海市总队副司令员 申礼红 解放军73669部队部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青浦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余旭峰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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