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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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6〕7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产权〔2016〕263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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