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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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7〕3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时光辉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张 全 市环保局局长 周 亚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周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原清海 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裴 晓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冯健理 市交通委副主任 陆 鸣 市农委副主任 赵丹丹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孙卫星 市政府新闻办副巡视员 俞 烈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正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旭涛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罗海林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王训国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石清 市水务局副局长 彭文皓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 明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沈丽华 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唐家富 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 曹 俊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应慧刚 上海铁路局副局长 吴红兵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 西绍波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樊仁毅 城投集团副总裁 王锦飞 上海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海林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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