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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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9〕10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上海市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上海市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应用推进联席会议合并,建立上海市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陈 寅 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扣柱 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张建明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干 频 市科委副主任         尹建岗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缪 京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费予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 健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吴启洲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千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总工程师         谢 峰 市交通委主任         杨小溪 市交通委副主任         朱 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肖文高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谈 迅 市消防救援总队防火部部长         李仲秋 久事集团副总裁         刘纯洁 申通地铁集团总工程师         刘运龙 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谢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小溪同志兼任。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递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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