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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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1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沪发改环资〔2021〕14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制定的《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自行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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