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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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上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汤志平 副市长   副组长:王为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 凯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成 员:刘 敏 市商务委副主任       李 蔚 市教卫工作党委二级巡视员       王君力 市民族宗教局一级巡视员       王德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蒋 蕊 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培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 彬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训国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陆锦标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二级巡视员       董爱华 市交通委副主任       黎而力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张 旗 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衣承东 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       沈伟忠 市应急局副局长       陶爱莲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陈 东 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张晓卯 市机管局副局长       严永康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 桢 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谈 迅 市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姚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桢、陆锦标、沈伟忠、王训国、黎而力、陶爱莲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市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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