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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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寅 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吴 清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鸣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华 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周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建明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申卫华 市商务委副主任         陈 臻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宏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 健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吴启洲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江小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一级巡视员         刘 斌 市交通委副主任         花克勤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 军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郑逸萌 华东能源监管局副局长         黄迪南 申能集团董事长         李桂生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主任         阮前途 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周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建明、江小龙、郑逸萌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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