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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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5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沪粮安考核办〔2021〕8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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