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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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 正 市长   常务副组长:吴 清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彭沉雷 副市长         宗 明 副市长         陈 通 副市长         张 为 副市长   成   员:马春雷 市政府秘书长         尚玉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为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洪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华 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亚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吴金城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顾 军 市商务委主任         张亚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卫东 市司法局局长         曹吉珍 市财政局局长         赵永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毅松 市规划资源局局长         姚 凯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于福林 市交通委主任         陈学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芮文彪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茆荣华 市高院副院长         马正文 市税务局局长         高融昆 上海海关关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华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朱宗尧、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一浩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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