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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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2〕3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上海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 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彭沉雷 副市长   成 员:王为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华 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党组书记       吴金城 市经信工作党委副书记,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顾 军 市商务委主任、党组书记       蒋 蕊 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陆卫东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曹吉珍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赵永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徐毅松 市规划资源局局长       姚 凯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于福林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市交通委主任、党组书记       冯志勇 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党组书记,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史家明 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海洋局局长       方世忠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文物局局长       白廷辉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邓建平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林业局局长       钟 杰 市民防办主任、党组书记       马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 桢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市房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冯经明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城市更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审议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城市更新日常工作。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按《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所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为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凯、徐毅松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由姚凯同志任召集人。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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